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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化妆品” 两单位检测具法定效力

日期:2008/8/7  阅读数:1067

    化妆品引起皮肤不良反应,市民可在我省两家“化妆品哨卡”接受专业检测。记者昨日获悉,卫生部日前通报,全国共14家单位成为“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其中,四川省疾控中心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榜上有名”。此后,以上两家单位将担负“哨卡”功能,按照《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分别承担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及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据悉,除了为普通市民服务,两家单位还将为向卫生部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出具检验报告,作为颁发卫生行政许可的依据。

    卫生部华西医院化妆品皮肤诊断机构负责人李利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检测结果可作为诉讼证据,市民可以根据检测结论和商家讨论如何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