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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遭遇毁容之痛,美容公司原来是“赤脚”

日期:2012/2/10  阅读数:768

    瘦脸、改鼻头、耳朵整形、自体丰太等整形美容,原本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从业机构也必须获得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而,由于现阶段我国美容行业管理存在的盲区,许多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美容院、美容公司等美容单位也纷纷经营起了医疗美容项目,继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医疗美容事故和纠纷。为美去整容,却让自己惨遭毁容之痛,鼻子畸形、耳朵切损、颞部浮肿......阿红(化名)感觉自己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时间追溯到2010年年底,因为求美心切,20来岁的年轻女性阿红来到广州越秀区一家美容公司做整形美容,经过咨询,阿红在美容公司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接受了包括“鼻头改小、牛奶麻、瘦脸、自体丰太阳穴、左耳刨切”在内的五项美容项目,共花费9210元。

    整容的结果不但没有让阿红变得如花般娇艳美丽,而且更为严重的是,阿红发现自己已被毁得“面目全非”。左鼻梁明显塌陷、两侧鼻头高低各一,耳朵部分切损,原本只是略显凹陷的颞部也发生明显浮肿变形。

   几经周折,阿红通过当地消协协调,于2011年元月中旬从美容公司退回美容费用9000元。一个月之后,阿红再次来到广州某医疗门诊部做了“鼻头改小、颞部填充修复”整形手术,共计花费8700元。 

    经调查了解,致阿红毁容的美容公司不具备医疗美容行医资格,事件发生后已被广州市越秀区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项目。同年4月,阿红以对方损害自己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为诉讼理由将该美容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终审判决美容公司赔偿阿红所有相关费用10300元。

    阿红最终因为自己的草率和冲动而买了单,青春的遗憾成为她心中永远的伤痛。www.hzpzs.net网提醒您,整容风险不可忽视,整形美容务必三思而行;珍惜健康、珍惜生命,不要让曾经的不幸和悲剧重复上演。 

                 责任编辑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