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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化妆品多花冤枉钱心有不甘,美容店侵权理应退赔

日期:2012/2/29  阅读数:793

    尽管纠纷频出,负面事件不断,美容院在大部分消费者心目中依然有着时尚和专业的形象。除了喜欢去美容院享受美容服务,很多爱美的女性还热衷于去美容院购买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因为她们认为美容院的产品更专业更可靠甚至是独一无二的。

    池州市市民吴小姐也喜欢去美容店选购化妆品并且不惜花高价,因此,这套从市区一家美容店买回的售价1338元的美容护理类化妆品套装让吴小姐感觉物有所值,虽然套装里也不外乎是些乳液、化妆水之类的产品。

    不过,事情的发展却在吴小姐的意料之外。隔天,吴小姐在一家超市的货架上无意中发现了同样的套装产品,售价却只在800元左右。这让吴小姐心里过不去,同样的产品美容店凭什么多卖自己500多?

    于是,吴小姐立即找到美容店以其售价与超市悬殊过大为由要求退货,美容店却声称1338元还包含了除套装产品外的20次护理服务而不应允其退货。感觉被骗的吴小姐认为美容店的说法不过是忽悠之辞,20次护理服务是美容店在卖产品时附带赠送的,不应包含在价格中,于是吴小姐将该美容店投诉到池州市消协请求维权。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为,一方面,美容店用表面的优惠(20次护理)变相收取消费者费用而对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侵犯,另一方面,同样的商品在美容店的售价与在超市售价差距过大,从而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当消费者的经济因商家的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商家作为责任方理应答应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在消协的调解下,吴小姐最终从美容店退回了1388元的购货款。

    www.hzpzs.net责任编辑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