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化妆品招商网

首页 > 日化资讯 > 详情

新闻资讯

深圳首次提出不合格化妆品召回制度

日期:2008/9/9  阅读数:964

  《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前不久全面实施,该规范是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时两年,经多次征求法律部门和经营企业意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首次提出了不合格化妆品的召回制度,即化妆品经营者发现所经营化妆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或者使用,以登报公告、张贴告示等方式召回已售出产品,记录召回情况,并及时向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化妆品基础原料有胶质、蛋白质、淀粉、油脂,特殊添加剂有防腐剂、杀菌剂、维生素、酶类、色素等,还有为了增加祛斑美白功效而添加的汞、铅、砷等化学成分。在允许的范围内含汞、铅等成分的化妆品是可以使用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往往有或多或少的不合格的化妆品在流通使用。这些产品中有的是三无产品,有的是劣质产品,里面有不少是有害的东西,有细菌、微生物超标的,也有汞、铅、砷等重金属超标的,还有含有禁用物质的,更有甚者甚至采用毒药原料等。化妆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女性的皮肤或者五官美观度,但是人们若使用了这类超标的、不合格的化妆品,就可能出现过敏反应、中毒反应,导致毁容,影响健康,甚至还会危及生命。
 
    纵观以往的不合格化妆品事件,有不少消费者的健康、生命安全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害,一些企业也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对不合格化妆品实行召回制度,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体现了政府部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企业主动承担商品缺陷带来的责任,避免了更大范围的危害和损伤,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给爱美人士一个安全保障,也给企业一个减少损失、树立良好形象的机会。同时,这也是企业改进产品,使之来日再次返回市场取得收益的途径。以质量和诚信赢取市场,促进企业发展,受惠的不仅是个别企业,还有全体公民和社会。
 
    建立不合格化妆品召回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竞争秩序,不让缺陷产品充斥市场,危害消费者,危害社会。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固然重要,但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体现了企业的责任心和公德心,是企业应该主动承担的商品缺陷责任。一家有长远眼光的企业,一个足够自信的产品品牌,不仅不应排斥召回制度,而且应当视召回为产品质量的“守护神”。爱美是人的本性,我们期待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参与,使不合格化妆品召回制度全面铺开,让这项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