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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卖天价“回春”针剂 消费者状告获赔20万元

日期:2012/6/20  阅读数:949

  江苏省江阴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美容院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曹先生与被告美容院曾在2010年达成一笔美容交易,美容院收取曹先生现金之后承诺注射针剂能够使曹先生“回春”,不料在注射之后数月曹先生感觉身体状况毫无变化,一怒之下曹先生将这家美容院告上法庭,认为其存在夸大宣传、非法经营等行为,要求赔偿自己19.8万元的产品费用,并且额外索赔一倍产品价格作为损失费。日前江阴法院判定曹先生胜诉,美容院双倍赔偿曹先生针剂费用共39.6万元。

  2010年曹先生刚入而立之年,正是年轻力壮的大好时光,但是身体感觉却总是不太爽利,曹先生认为自己的各部分身体功能正在退化。可巧的是当时曹先生正在一家美容院做长期皮肤护理,在得知了曹先生的担忧之后,美容院告诉他院里刚好有“回春”药,可以帮助他回复到青春年少时的身体素质状况。曹先生听美容院几次三番的介绍,不由动了心思。据美容院员工称,这种回春药其实是一种激素成分,能够补充身体缺乏的元素。曹先生最终同意购买这种产品,支付19.8万元给美容院。

  美容院在随后的三个月内分批次完成对曹先生的一盒5针剂的激素产品注射。满心欢喜等待自己身体变好的曹先生在之后却并未感觉到自己身体有何变化,身体偶感风寒反而感觉更虚弱些。曹先生感觉自己被美容院忽悠了,于是拿出产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仔细研究。在网上曹先生发现这种针剂实际上只是对一些功能性疾病有些辅助的疗效,并没有美容院说的“回春”这样神奇的疗效。曹先生感觉上当受骗,一怒之下将美容院告上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容院售卖给曹先生的其实是进口的一种医药产品,这类产品在我国规定必须是取得经营医疗药品资格的店铺才能售卖,而美容院并无此资质,属于非法经营。而美容院也无法提供该药品的合法进口渠道证明,产品的真伪性值得商榷。鉴于此,江阴法院判处美容院非法经营来历不明药品,销售给消费者曹先生,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双倍赔偿曹先生所支付的产品费用。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