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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化妆品 不法商家受查处

日期:2012/9/8  阅读数:1081

  

      9月4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有消费者在西宁市西门地下商城某化妆品店里买到过期产品,在退货时却遭到店主的拒绝。

 

  接到报料后,记者随即前往了解事情的真相。在被举报的化妆品店里,记者看到店内的有各种化妆品。记者先以消费者的身份买了被举报的这款化妆品,打开盒底未发现具体生产日期。随后,记者发现该店多款化妆品均没有生产日期。

 

  据城中区工商局介绍,像化妆品这类消费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保质期。记者咨询该店主时,该店主却说不原因。记者询问刘该店长化妆品是不是过期的,店长搪塞说:“过期的时间如果不长,依然可以使用”。

 

  这些化妆品经过工商部门的鉴定,属于“三无产品”,并该店中中查出30多款未标注生产日期和已过期化妆品。经过工商局的调解,该店主给该消费者退还了所购买的化妆品,并对消费者进行了2000多元的经济赔偿。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某些不法商家为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销售一些过期商品,这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他们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东西时一定要看清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如遇到这样的事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小孙   www.hzpz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