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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制执行化妆品GMP,中国出口或受限

日期:2012/11/19  阅读数:917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欧盟将会于2013年7月11日开始,强制要求只要是欧洲销售中的化妆品就必须全部执行欧盟新颁布的化妆品GMP要求,以及部分化妆品可能会先于这个日期执行。这就意味着我国出口到欧洲的化妆品也要符合欧盟的GMP标准。

  

  2011年4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上指定EN ISO22716:2007(等同于ISO22716:2007)为未来的欧盟化妆品法规NO1223/2009的GMP协调标准,并且将会于2013年的7月11日开始强制实施,目标范围是欧盟中在售的所有化妆品。

  

  此前欧盟也制定出相应的化妆品GMP标准,但是均为要求企业强制性的执行,但是此次的新规,对于诸多中国出口企业而言无疑将是巨大的挑战。欧盟这一新规,意味着自明年7月开始,我国的以代工为主要的企业如果要将产品出口到欧盟就必须符合欧盟新版化妆品GMP的标准,但是我国目前企业很难有这种意识,并且作为外资企业想要申请欧盟化妆品的GMP不管是时间还是成为都将大大上升。

  

  未来企业将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企业不进行GMP改造,产品就不能出口欧盟而丧失这一市场。但是如果向欧盟申请认证意味着将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即使最终申请成功,GMP的实施细则对于目前国内的企业仍是不小的影响。

  

  据相关了解,目前广东蝶恋花国际已成功于2008年通过了欧盟化妆品GMP认证,从而成为了广东本土首家通过境外化妆品GMP认证的企业。而为了这一成果,蝶恋花仅在建设相关生产基地上投入的费用就高达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