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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降低铅砷残留限量

日期:2012/12/4  阅读数:65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表示,我国将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尤其是化妆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拟从现行规定的40mg/kg、10mg/kg降低为10mg/kg、4mg/k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我国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是2007年版的,此次修订完之后将会正式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目前,《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初步完成修订并且正在公开征询意见。修订后的技术规定,将更偏向于保障化妆产品的安全性,同时突出定位——今后将会作为我国制售化妆品的技术标准。

  

  与原来的《卫生规范》相比较而言,《技术规范》最大的特色就在于结合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性风险评估的情况,参考了国外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降低为10mg/kg、4mg/kr。

  

  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卫生规范》主要用于化妆品产品的许可、监管、比较偏向于产品安全要求,但是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对化妆品研发、生产、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的需要。而《技术规范》在修订产品安全要求的同时,也增加了化妆品原料安全要求。为了更进一步地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使用产品以及监管部门的科学监管,在《技术规范》里还修订完善了禁限用物质表、通用检测方法、毒理学试验方法以及人体安全评价方法标准等一系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