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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化妆品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日期:2013/1/24  阅读数:1207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婴儿产品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孝感市工商局处以,罚款该公司8万元人民币。日前,强生公司已将8万元罚款汇到工商部门指定的账户上。

  

  据www.hzpzs.net的小编了解到,早在2012年7月份,孝感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城区某化妆品经营部的一次检查中发现,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强生牌婴儿双效特润霜包装上明确标注着含有医学证明,纯正温和,有效抵御寒冷干燥的环境,绝少刺激,易吸收,表皮含水量与使用前相比增加一倍等广告语。同时在强生的另一款婴儿牛奶营养霜的产品中也写有医学证明,纯正温和;通过皮肤测试,低敏低刺激等字样,这些广告用语涉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容易产生误导作用,于是依照我国广告法的相关条例,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次日,孝感市工商局给该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该公司在回函中说,这两种产品不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随即,孝感市工商局又以打假的名义,分别将查获的两种产品通过快递发送给位于上海的该公司质量保证部,请求他们鉴别真伪。不久,该公司质量保证部出具了鉴定报告,在报告中证明了这两种产品均出自该公司。于是,孝感市工商局要求强生有限公司提供相关产品的医学证明和相关认证,但该公司未能提供。

  

  根据我国的一些相关法规法规,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不得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此次,该公司的产品的宣传用语明确违反了我国现有法规的明确规定,因此,在去年10月,孝感市工商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8万元的行政罚款。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