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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新规实施,市场仍有相悖产品

日期:2013/2/7  阅读数:744

  2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规定,儿童化妆品香精、防腐剂应该少用或者不用,以及美白祛斑去痘等功效的成分不宜适用。但是记者近日于市场调查发现,目前所售的不少儿童化妆品总共,部分成分和宣称的功效与新规仍有相悖之处。

  

  新施行的《指南》中,主要就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的配方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其中规定称: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

  

  记者在走访了多家超市以及部分的婴幼儿用品专卖店之后,发现所售的儿童化妆品种类繁多,但是在商品的配方原料上则非常繁琐,少则十几种,多则三四十种,其中,“香精”的出现频率最高,“防腐剂”也是暗藏于各成分之中。

  

  某款注明为“适宜0~3岁宝宝使用”的润肤霜中,成分表里共列出了21种成分,其中包括了丁二醇、聚二甲基硅氧烷等多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当记者问销售人员这些成分分别有何功效时,销售人员表示不是非常清楚,但是产品质量肯定是有保证的。但是,事实上,聚二甲基硅氧烷就是一种防腐剂。

  

  此外,在售的儿童化妆品中不少还宣称具有某种特殊的功效,打出了美白、保湿、止痒和杀菌灯多种称号。除此之外,也有多种成人化妆品也宣称适合儿童使用。其中一款维生素E霜宣称孕妇、儿童都能用,功效上注明“具有滋养、润泽、美白肌肤、增强皮肤抵抗力、防止皮肤干裂等作用,用于皮肤干燥、黄褐斑、雀斑等”。

  

  对于以上出现的情况,记者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引起重视,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