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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免费面膜伤不起

日期:2013/6/25  阅读数:769

  近日,杭州市市民郑女士向杭州工商局桐庐分局投诉,称其在桐庐某化妆品店免费做了一次面膜,回家就发生了过敏现象,在去医院看过后,她找到商家要求有个说法,但商家表示不承担责任。

  

  据郑女士介绍,当时她去那家化妆品店买东西,正遇店家在搞凡进店的顾客都可免费做一次面膜的活动,于是郑女士就免费做了面膜,回家之后发现脸肿了,到医院看后,医生说是过敏。郑女士认为,在做面膜之前,未曾提醒她的肤质不能做面膜。

  

  为此工商人员来到该店了解情况。据该店经理称,郑女士所说的情况属实。经理并解释说,任何人在用化妆品的时候,都是有可能发生过敏,只是概率大不同,产品本身是没有质量问题。工商人员查看了该产品的进货凭证及检测报告,发现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货渠道正规的,并非是产品质量问题。

  

  该店经理表示,一般在给客户推荐和使用产品前,会先让客户做皮试,皮试没问题才会给客户使用,那天由于工作人员的忽疏,问题发生后也没有积极解决,责任确实在店方。

  

  工商人员指出,化妆品店提供的面膜服务虽是免费,但这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出现问题,商家有责任,郑女士在做面膜前,店员没有提醒做皮试,从而导致郑女士皮肤过敏,商家也应对此事负责。

  

  工商人员建议,商家应赔付郑女士因过敏看病产生的所有医疗费及误工费。对此,双方均表示没有异议。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接受免费服务或产品时,要了解清楚服务或产品的情况,不要贪小便宜而出现意外;如遇到此类问题,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