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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化妆品实为高仿货 店家双倍赔偿消费者

日期:2013/7/18  阅读数:727

  消费者古女士在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价值1200元的进口化妆品,店内附赠了一些小样化妆品。但是使用这套高档化妆品没两天,古女士的脸上就过敏了。她怀疑是产品有问题或者不适合自己的肌肤,于是带着产品来到化妆品专卖店要求退货。

  

  在古女士说明因为产品导致过敏而退货之后,店面也表示可以予以退货,但是店面要求必须也将当时送给古女士的小样化妆品退回来。这让古女士很为难,因为买到产品之后古女士就已经将那些小样化妆品送给自己的朋友了,根本没法拿回来了。

  

  双方就因为这个赠品而陷入了退货僵局,店面认为如果不退小样,古女士就需要为这些小样产品支付480元钱,古女士当然也不能同意。最后古女士不得不找到消协,请求帮助维权退货。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表示,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退货,商家赠送给古女士的赠品是不需要退回的。随后执法人员登陆古女士购买的化妆品官网查询产品名称和生产批号。一检查才发现,厂家根本就没有生产过这个批号的化妆品,产品信息与实物不符合。

  

  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告知化妆品店,一番查问之下得知,古女士所购买的这套高档进口化妆品原来竟然是高仿货。因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该化妆品店被要求向古女士支付双倍赔偿,古女士也不需要再退回赠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