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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新规10月1日起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

日期:2013/7/19  阅读数:902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化妆品必须标明其所含的所有成分,且标注的名称按照加入量的降序排列,进口化妆品也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

  

  在广州市场,记者走访发现,目前绝大多数化妆品外包装上并未全部标注化学成分。在产品的外包装上,仍见到活性保留因子、净化矿物质等不知何物的名称印在包装上,有的产品甚至仅标注了产品的功效。如宝洁公司的玉兰油,其包装上只有维生素B、矿物质等字样,欧莱雅的一款粉底,包装上只强调配方由95%矿物质组成,其他成分却只字未提。

  

  记者在采访时,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目前化妆品上标的成分令他们很茫然。一位消费者表示,她的皮肤比较敏感,因此对护肤品也比较挑剔,但目前化妆品的化学成分标示不透明,这使她很无奈,商家应标明成分,帮助消费者了解各种成分的作用,从而了解产品是否适合自己。

  

  目前化妆品都是按照旧版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进行标签标注的。旧标准规定了,在产品标签上必须有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等的标注,未对产品成分的标明做出要求。

  

  有化妆品企业负责人表示,已接到通知,但库存的外包装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而新包装的更换,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记者了解到,化妆品成分表的标注可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