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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代购案再开庭 偷逃税金额从113万变成8万

日期:2013/10/14  阅读数:1082

离职空姐代购案一度引发媒体热论,代购到底算不算罪?这个问题随着前空姐李晓航的获刑得到了答案——代购等同于走私,需负法律责任。近日,该案件再生枝节,重审中,李晓航的代购走私物品金额由113万元变为8万元,数额相差之大,再一次引发业内猜测。

 

李晓航案件一审中,被告以走私罪名获刑十一年。今年五月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以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近日,李晓航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总共只进行了25分钟,并未当庭宣判。

 

据被告律师称,法律上对走私案的量刑是根据偷逃税金额来定的。在一审中,法庭认为李晓航偷逃税款达到113万元,当时法庭出示的证据有海关核定证明及李晓航个人口供。而当被告人要求重新核定后,这个金额就变了。

 

再次开庭中,公诉人出具一份核税证明书和两份工作说明。在核税证明书中记录,李晓航被捕时身上携带了价值六万元的货物,石某被查时携带货物总值两万余元,警方所掌握到的偷漏税涉案金额总共只有八万余元。而且海关在进一步与韩国方面求证时,无法准确证实李晓航曾携带了113万元的货物回国。

 

李晓航在庭上认罪态度良好,她个人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从国外进货需要另外交税,而且此前进货时也没有被海关查到。作为首起网络代购案件,李晓航的律师认为,法律应该将其与上海同等案例对比进行裁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缓刑才是最正确的量刑。

 

一审时已经确定了的偷逃税金额113万元怎么转眼就变成8万元?在税款变少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些见不得人的暗箱操作?法律对李晓航的态度意味着对网络代购大军们的态度,在高压政策下,代购还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