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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给消费者“冷静”期 避免冲动消费

日期:2013/11/18  阅读数:711

网购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借助先进的互联网系统,人们的购物变得简单、便捷。那些为工作和生活而忙碌不已的人们可能会觉得逛街或者逛超市是一种十分奢侈的浪费时间的行为,网络购物就成为他们最好的生活伴侣。不过网络购物也可能使人冲动消费,或者购买到不适合自己的商品,这时候退货就成为最好的选择。然而很多网店都有不予以退货的硬性规定,这给消费者退货带来阻力。我国最新的《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邮购等方式购买的的商品,除非部分指定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无条件退货。这一新规保护了消费者退货的权利,但是消费者应该如何正确理解这一条规呢?


网友李先生称,自己前不久刚刚在网上拍下一款风衣,收到货物后发现风衣颜色与网站上的产品图片不符合,与店主协议退货,对方却以色差为正常情况为由拒绝退货。他查询了新《消法》刚好看到有关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那么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不是意味着,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不满意就可以直接退掉呢?从概念上来说,确实是这个意思,不过消费者需要注意这一条规中的附加条款,也就是“除部分指定商品”,并且要确保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


新《消法》之所以规定消费者网购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主要是因为网络购物与现场购物存在一些区别,消费者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买到与自己想象不同的商品,在这种时候,消费者有权利退货。


另外,对于一些活动期间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商家的促销而冲动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也等于是给消费者冷静期,避免冲动消费,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