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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权进一步规范实施 电商企业纷纷紧急应对

日期:2014/1/3  阅读数:800

    据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让电商企业与消费者对2014年新消法甚为期待的是其中初次进一步规范了网购后悔权。


    网购的便捷性与廉价性使得消费者热衷于网上淘宝,但因网购平台的虚拟性与缺乏线下体验,许多消费者网购产品出现问题时难以退换货,维权之路可谓风雨艰辛。各大电商的售后政策五花八门,消费者疲于应付,只能听从商家的决定。但如今,新消法制定了一条“网购后悔权”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除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网购商品时有权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这一政策出台后,电商企业们纷纷紧急修改退换货政策。大部分电商表示会依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来对现行的退换货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消法中“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一规定范畴模凌两可,使得很多电商企业有着各自不同的解读。


    酒仙网相关负责人均对此产生疑问:假如有消费者将购买的商品掉包后再来要求退换货该怎办么?对此,聚美优品方面也表示,确实有消费者将使用过后的化妆品重新填装后要求商家退货的事情发生。


    有业界人士指出,新消法的作用不仅是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在遵守新消法的前提下也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消费者该如何好好使用自己手中的“后悔权”,既保障好自己的利益,又不会给商家带来不利影响,这是消费者需要慎重考虑的。”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