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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谣言借互联网变本加厉 须以法律手段面纸质威胁

日期:2014/1/13  阅读数:1093

    互联网的发展在为商家带来财富的同时,也给商业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日前,一则“2013中国质监局公布女性禁用化妆品名单”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在该名单中,众多中外知名品牌美宝莲、欧莱雅、玉兰油、佰草集等纷纷登榜,这让不少消费者对这些“中枪”|的品牌的质量安全产生了怀疑。最终,这份冠名“中国质监局”名义的“黑名单”被证实为网络商业的又一谣言。


    这则“2013中国质监局公布女性禁用化妆品名单”中称,兰蔻、香奈儿含有腐烂动物尸体炼制的动物油;妮维雅含有工业酒;日本DHC化妆水含有化学物间苯二酚等等。其凿凿言辞让不少消费者都相信了。


    据调查,这份“黑名单”早在2009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在网络上,如今只是稍微“改头换面”而已,将其中一些品牌与“禁用”物质换了名称,以及新增了具有“权威性”的《卫生部公布检验化妆品好坏方法》有关内容。


    有关部门注意到该网络商业谣言对不少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为此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即刻公开澄清并辟谣此事,称从未公布过什么禁用化妆品名单。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自2006年开始,化妆品业务全面移交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与卫计委均不会针对化妆品出台任何检测标准或是方法。


    虽然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合力平息了此次事件,但这类具有商业打击性质的谣言借助于快速发展的微博与微信等网络平台很快就会岁灰复燃,化妆品行业很多品牌已经连续被上“黑榜”。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一些列监管工作,如去年9月份颁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