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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规:网购出问题平台需要担责

日期:2014/11/10  阅读数:82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大热,人们也越来越热衷于网络这个平台。而网上购物相对来说更为便捷、实惠,故而不少消费者更愿意在网上进行购买,当然化妆品也不例外。



可是,在网上购买化妆品也有其弊端,因为接触不到产品等因素,购买回来的化妆品很有可能为假冒伪劣产品。此外,网上的一些商家为了牟取暴力,对各大品牌化妆品进行了仿制,这些高仿品参杂在网络平台中,导致了网上的化妆品产品混乱不堪、真假难辨的现状,大大加深了消费者购买到正品的难度。


日前,国家根据这一情况。公开在官网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指出,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并对入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也就是说,如今的网购平台对于平台上的商家必须进行实名的登记,若是平台上的商家产品出现问题,网购平台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此外。若是网购平台发现了商家的产品有问题,应当立即制止该产品的销售,若是情节严重者,已经触及到违法的行为,则必须停止该商家在平台上的所有交易活动。


若是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化妆品已经侵害到了消费者本身的权益,则可以向商家进行赔偿,若是找不到商家的真实资料与联系方式的,则可以向网购平台进行赔偿。当然,网购平台在赔偿后,可以向违规商家进行追偿。若是网购平台没有管理好商家,或是管理不当,而消费者的权益又已经受到了损伤,则网购平台必须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