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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将不会在随便标榜功效

日期:2015/11/4  阅读数:762

在对化妆品的宣传中,我们有几个耳熟能详的字眼,比如美白、紧致、补水、祛痘、抗衰老,那么究竟是不是有如它所说的这样神奇呢?恐怕许多消费者在使用之后都会直摇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拟修订这些功效说明,生产厂商不允许再随心所欲的把自己的产品标注功能,化妆品企业将会被带上紧箍咒。


国务院法制办对于送审稿曾经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规定,化妆品的宣称功效必须具有充分的依据,企业要对宣称的功效负责,对于相关的功效证明材料、研究数据和有关文献资料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我们都知道,消费者选择一款化妆品,主要看的就是两个方面,功效和安全。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都是对神奇的效果自我标榜,而使用之后大部分看不到他们所说的神奇功效。比如每个祛痘产品宣称24小时就会消炎去肿催熟痘痘,并称自己的产品经过临床验证,治愈率高达80%。


而某眼霜品牌称自己的眼霜在一个月内就可以起到减少皱纹的作用,并声称已经对50名妇女进行了临床实验,96%的人眼部肌肤得到滋养83%的人眼角皱纹减少,神采奕奕。声称28天让您拥有年轻肌肤,但是对于这些宣传是否可信,我们却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证明的资料。


因此送审稿规定,这些宣传必须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图案、商标或其它形式进行功效的虚假宣传,不得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产品功效,不能误导消费者。对化妆品的安全性必须高要求,要对风险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