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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2月4日起,化妆品小样开始义务标识有效期

日期:2017/2/3  阅读数:882

10ml·10g以下的小容量化妆品必须标识生产号码

 

 

化妆品小样标识有效期从2月4日起开始实行。

 

根据韩国化妆品法的修订,自2月4日起,化妆品小样和小容量化妆品(10ml和10g以下)开始义务标识有效期和生产批号.。

 

与此同时,法制处1月31日宣布2月份开始所有26个法令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