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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给阿里交3.7亿广告费,丽人丽妆二次冲击IPO

日期:2019/11/5  阅读数:643

来源:中访网

10月31日,证监会披露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登陆

IPO被否一年多后,国内最大的线上化妆品零售服务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卷土重来。

近日,丽人丽妆招股书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

2018年1月,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此番卷土重来,公司的保荐人已更换为广发和华泰证券。

丽人丽妆公司打上了深深的“阿里烙印”。在2012年,阿里创投出资4500万元加入丽人丽妆,并于2015年其再一次增资,阿里网络认购。目前阿里网络为丽人丽妆第二大股东,持有19.55%的股权。

此外,公司目前公司的运营平台相对单一,主要依靠的还是阿里的天猫和淘宝平台。公司在招股书中坦言,未来如果天猫及淘宝在电商平台领域的影响力有所降,或公司与天猫及淘宝的合作关系发生改变,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丽人丽妆上发审会时,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就包括说明公司与阿里控制的天猫、淘宝关系,要求说明发行人与阿里巴巴在平台运营服务、广告推广费用、推广活动安排、搜索排序及其他交易条件方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因阿里巴巴入股而存在降低获客成本、增加获客渠道等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令人惊讶的是,除了业务主要依靠阿里系平台,公司还有两名高管来自阿里巴巴。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黄梅,曾担任阿里巴巴高级投资经理;另一位董事胡伟雄,此前曾担任阿里巴巴天猫大快消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8月才加盟公司。

当然,背靠阿里大平台,丽人丽妆给阿里的广告推广费也不少。招股书显示,过去三年,公司付给阿里的广告推广费用分别为1.7亿、2.4亿、3.7亿,增幅逐年增加。

公司特意强调,与阿里发生的关联交易广告费系业务经营需要,阿里按照统一定价向公司收取,不存在针对公司的特殊政策和条款,也不存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