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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有“法”,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

日期:2020/10/9  阅读数:44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从伟 通讯员 周倩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9月30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济宁贵和购物广场举办“国庆中秋喜相逢,安全用妆伴您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化妆品安全知识。

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和经营单位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解读彩页和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册等资料3000余份,结合LED大屏、宣传海报展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活动中,济宁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济宁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专家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对群众提出的化妆品安全知识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和政策咨询。宣传活动期间,监管人员还对贵和购物广场内部分化妆品经营业户进行了检查,对从业人员如何规范经营进行了现场讲解和培训。

同时,监管人员也呼吁大家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科学合理用妆,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有效避免安全用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