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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查处全省首例化妆品违法案件

日期:2021/1/20  阅读数:385

来源: 通州区委宣传部

日前,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实验室内对化妆品进行生产、分装、贴标等,却不能提供生产化妆品的相关资质材料。且其分装生产的49个品种化妆品,曾于1月2日在通州一商场的美容护肤品店内陈列,均无许可证、成分、使用期限等化妆品标签应当注明的内容,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涉案物品,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该案是我省首例适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该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雅楠介绍,与30年前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比,新条例通过综合运用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市场和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并增加了“处罚到人”的规定。“我们将全面推进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区在药械化领域严打高压、重拳治乱,成效显著,去年共查办药械化类案件111件,累计罚没款21.15万元。

目前,化妆品已成为日常消费品。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科长曹保国提醒,购买化妆品时,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商家,保留购买凭证,同时注意化妆品的产品名称、成分标识、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等标签信息内容,缺一不可。如果在使用中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停用,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