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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码标价未凭处方销售 西夏区2家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被立案查处

日期:2021/2/26  阅读数:419

来源:银川日报

作者:钟晓敏 王浩

本报讯(记者 钟晓敏 王浩)近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专项检查,2家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44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单位涉及未明码标价,另外一家则涉及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目前两家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被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结中。

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了解到,为了保障市场药械质量安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结合市场消费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预防、分析、排查等工作,特别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排查,牢牢守住质量安全的底线。

同时,靶向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重点任务,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防疫用品、药械、疫苗、特殊管理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不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运输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违法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化妆品非法宣称、夸大宣传,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