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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3家药店销售假冒化妆品被罚

日期:2021/3/23  阅读数:506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0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记者3月20日从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因销售假冒不合格天芝艾祛痘霜,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3家分店分别被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执法人员日前查获,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昌文城新风路分店、文昌头苑镇分店、文昌文城文建路分店经营的天芝艾祛痘霜(生产日期:20191025,生产批号:20191025,有限期至:20221024,保质期:三年,净含量:20g,生产企业: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384,执行标准:QB/T1857)为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情节较为严重,其中文城新风路分店、头苑镇分店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38元、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即190元);文城文建路分店被没收违法所得190元、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即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