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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过期、未备案化妆品……泰安这些经营单位被处罚

日期:2021/8/12  阅读数:364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0日讯 日前,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以下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因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1.泰安市岱岳区康乐佳大药房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胰岛素注射笔针头,违法货值金额共计90.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泰安市泰山区老船长发型设计中心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05.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泰安福雅生美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73.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泰安市岱岳区粥店润都生活超市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53.00元,违法所得207.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5.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瑾草御颜美容美体养生店经营未经备的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955.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6.山东麦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备案化妆品、无中文标示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844.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7.泰安市泰山区秀奥皮肤管理中心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00.00元。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