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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加大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 化妆品总体合格率达97%

日期:2021/9/23  阅读数:357

拉萨某化妆品零售店。记者 邹承光 摄

本网讯(记者 邹承光)自治区药监局历来高度重视化妆品质量安全,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自治区药监局对我区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查严管,全面加大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系统治理,目前我区化妆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7%,质量安全风险实现稳中有降,有效促进了我区化妆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新颁布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指导,严查严管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对我区200余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和产品抽检。通过系统治理,我区化妆品总体合格率已达到97%,经营“三无”化妆品等乱象得到有力遏制。

同时,我区还深入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5.25”爱肤日等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制作展板800余块,为群众提供理发、义诊等服务6000余人次,设置咨询点74个,培训监管和从业人员50余人次,为化妆品社会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据了解,今年我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化妆品抽检工作共涉及10类700余批次,目前抽检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在抽检工作中,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法规宣传+抽检+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抽检覆盖面上,实现全区各市(地)抽检全覆盖。在抽检重点上,将抽检工作向基层县(区)和中小规模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机构倾斜,主动发现不合格化妆品、“三无”产品和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已发现不合格产品13个,立案查处“三无”产品70个,涉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0余家,已执行行政处罚15万元。

此外,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围绕工作短板弱项,积极学习借鉴深圳、浙江等发达省市的经验和做法,为实现我区化妆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深入宣传贯彻《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治理能力,净化市场环境,规范行业秩序,守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