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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打出“组合拳” 构建“安全网”四川省药监局全力保证儿童用妆安全

日期:2021/12/7  阅读数:355

原标题:【聚焦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打出“组合拳” 构建“安全网”四川省药监局全力保证儿童用妆安全

在今年3月至9月开展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中,四川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督导,打出“组合拳”,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有力进行,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儿童化妆品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安全网”。

省局“搭台子” 监督检查更高效

“国家药监局定调子,省药监局搭台子,各市(州)迈步子”,四川省药监局通过聚力量、明职责、定规范,扎实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儿童皮肤娇嫩,对化妆品安全性的要求更高,及时发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儿童健康的行为,是保障儿童用妆安全的内在需要。

今年3月,四川省药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等法规文件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四川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生产合法合规性、物料管理情况等9项检查重点,推动监管提质增效。

专项检查中,四川省药监局强化对全省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的指导,要求21个市(州)药品监管人员对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检查,努力形成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全省“一盘棋”格局。

此外,该局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作为“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重要内容,并积极指导推动德阳、泸州、攀枝花、眉山等12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纳入市级“春雷行动2021—药品子行动”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经营环节儿童化妆品的检查力度。该局将儿童化妆品抽检数量等指标列入即将出台的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每年省级监督抽检儿童化妆品不少于100批次,并鼓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市级儿童化妆品专项抽检工作。

摸清“家底儿” 清源净市更精准

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中,四川省药监部门不是“低头唱戏”,而是充分掌握市场情况,努力使检查更加精准有力。

今年以来,四川省药监局对儿童化妆品产业现状进行了全面“体检”,力求准确掌握全省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经营者、境内责任人基本情况。经排查,四川省现有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11家、备案产品63个,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人27家、备案产品249个,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20007家。

在充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后,四川省药监局主动出击,着力从源头实施精准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活动;要求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按规定贮存、运输儿童化妆品。同时,该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向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宣贯化妆品法律法规,引导其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管理义务。同时,自贡、泸州、攀枝花、眉山、巴中等市(州)市场监管局建立了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档案,以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秩序,引导儿童化妆品企业诚信经营,确保儿童用妆安全。

擎起“锋利剑” 重拳出击更有力

儿童用妆安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四川省药监部门通过加强监管、规范执法,努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川省药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频出重拳,严厉打击儿童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监管人员36756人次,排查儿童化妆品违法违规线索106条,立案调查经营过期、未备案儿童化妆品及儿童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案件50起。

四川省药监局突出源头监管,从全省抽调化妆品检查员28人次,组成9个检查组,对11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共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缺陷项91项;紧盯重点场所,加强对商场、母婴用品专卖店和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中经营企业的检查,共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10991家次、销售儿童化妆品的商场6217家次、其他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13364家次,发现问题产品107个;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备案后检查,检查备案产品88个,其中生产企业备案产品63个、经营企业备案产品25个。

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四川省药监局还加大专项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寻找风险隐患。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四川省药监局共组织抽检儿童化妆品287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1批次、经营环节276批次,检出涉嫌不合格产品1批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下一步,四川省药监局将以此次儿童化妆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督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动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加快构建“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儿童化妆品社会共治格局。 (作者单位:四川省药监局)(向堃 任猛)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