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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佳禾回应“丸美事件”

日期:2009/5/26  阅读数:843

   “丸美事件”起源于王海先后起诉南宁百货大楼和梦之岛水晶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质疑其出售的丸美产品包装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广州佳禾方面承认该内容不规范,并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而道歉,“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广州佳禾化妆品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丁冰表示,“目前我们已对全国市场上的丸美产品宣传品进行清理,对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品实施销毁。”

   此外,就丸美究竟是否有日资背景,丁冰表示“该产品不在日本生产和销售”丸美品牌与日本并没有直接关系,是地道的中国品牌,但“我们确系是一家中日合资公司,实际成立于2002年,一直应用的是日本的技术、配方和原材料。”

   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公司类型明确标注了中外合资,股东发起人分别为广州初美贸易有限公司和日本史威株式会社。

   据悉,丸美已就日资背景问题与王海方面进行了沟通,对方已表明不会对其进行起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