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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发水本月起须标注产品成分

日期:2009/10/22  阅读数:851

   10月1日国家标准委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10月1日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昨日,记者在我市多家商场探访发现,新国标实施三个多周了,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洗发用品的成分依然“雾里看花”。

    多数洗发水无具体成分

    根据国家标准委颁布的要求,化妆品包装上必须严格标明产品的所有成分,类似“美白导入因子”、“天然植物萃取成分”等虚名并不符合要求,应当改变。但记者在超市的货架上看到,十几种洗发水的标签上依然没有具体成分的踪迹,在显眼位置上,依然是锁水配方、活力锌TM、弹性保湿配方等字眼,只有三种洗发水标明了其中含有的重要成分。

    “以前的洗发水就没有具体成分,功能都很清楚,消费者照着功能选就行。”面对记者的询问,销售人员这样说。当记者提起如果是过敏皮肤怎么选?销售人员不确定地说:“也许该选标签里有‘天然’字眼的吧?” 消费者购买凭经验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仅洗发水的标签上没有成分说明,部分护发素、沐浴液、面霜、爽肤水上也没有标明成分,消费者购买时一般只能靠经验。

    在一款知名品牌的沐浴液标签上,记者看了半天,只找到皮肤问题介绍、功效、使用方法和生产厂家、保质期等字眼,产品成分只字没有。另一品牌的滋润柔顺润发乳上,使用方法、功效等都是中文,唯有产品成分是英文标注。同样,不少染发剂、护肤品的标签上也没有发现产品成分。

    正在化妆品区购买爽肤水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皮肤比较敏感,买面霜、洗发水、沐浴液等产品时,只能凭经验。有的产品上标注“芦荟”、“洋甘菊”、“橄榄油”等字眼,还能有模糊的了解,但类似“维他命滋养配方”、“天然萃取物”之类的概念,就完全弄不明白了。每当有新款产品上市,她只能望“新”兴叹,不敢随意更换。

    明年6月是“大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洗发水主要成分大体相同,但是有略微的差异,如果标注清楚了,一来会泄漏商业秘密,二来消费者看到成分大体相同,可能会影响销售,所以多数生产厂家都使用比较模糊的说法。

    据市质监局专家介绍,按照新国标,10月1日后生产的化妆品包装上应标注全部成分的名称,同时,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由于10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尚未标注具体成分,新国标规定,厂家可于2010年6月17日前这段时间内消化存货,但到了期限,这些模糊的说法必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