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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毁容"事件层出不穷 美容产品猫腻不少

日期:2009/11/4  阅读数:1048

    入秋后气候干燥,越来越多爱美女性走进美容场馆,为暴晒了一夏的肌肤寻求呵护。各种美容场馆也纷纷推出一系列优惠、打折等促销活动。但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近来美容方面的投诉有增无减,很多人去美容院钱花了不少,美容的效果却没有达到,甚至还使自己的容貌受到了损害。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爱美女士:美容消费应擦亮眼睛。

    “毁容”事件层出不穷

    前段时间,许小姐在市内一美容院做了一个价格为1998元的祛斑项目,晚上回家发现,脸部擦修复霜部位变红,并且很痒。此后,脸变红症状加重,而且继续恶化,最后出现比较严重的水肿红斑……

    临桂的廖女士在一美容店店主的推荐下购买了4000多元的美容套餐卡。工作人员没有对她进行皮肤测试,就直接用护肤品对她的脸部做了护理,不久,她脸部感觉逐渐灼热瘙痒,并长出了许多红色的疹子……

    某中学的吴老师到中山北路一家美容院做美容,“美容师”说她皮肤需要保持水分,并推荐一种可“保持面部滋润”的化妆品。吴老师买了两瓶,谁知道使用了2次后,面部不仅毫无润滑惑,反而干燥疼痛。

    “现在,美容不成反毁容的投诉逐渐增多。不少消费者在使用了美容院提供的产品后,会出现皮肤过敏、起小疙瘩等情况。”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市工商执法人员曾对消费者所投诉的11家美容院进行过检查,结果发现这些美容院无一例外都存在出售“三无”或伪劣化妆品行为。

    美容产品猫腻不少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开办的美容院(包括兼营店)达到300多家,其中一些美容院在还没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变相推销美容化妆品,有的美容院甚至还非法配置美容药物。

    我市某学校的一名老师在使用一家美容院出售的价值120元的美容产品后出现了皮肤疼痛的症状。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得知,这些化妆品进价每瓶仅38元。美容院将进价38元的美容产品以3倍的价格卖给了这名老师,利润不菲。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按照工商部门对美容院经营范围的规定,美容院属于服务性行业范畴,只能为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所有的美容院均不能经营、出售化妆品及用于美容的其他产品。

    工商有关人士特别指出,美容院未经批准而出售产品,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非法经营行为。因此,消费者选择美容院时,务必看清对方资质,理性消费,不要轻信美容院工作人员的推荐,盲目购买产品。

    化妆品啥成分必须标清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众多女性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面部的美容保养。工商部门提醒女性消费者,美容消费一定要擦亮眼睛。在做美容时一定不要被一些所谓的“免费”项目诱惑,尽量去口碑信誉好,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好的美容院消费,要注意验看美容师的上岗证、健康证是否齐全。

    今年10月1日,国家有关化妆品通用标签的新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正式实施,要求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因此,每次使用美容产品除了查看标签、说明书,还可看看化妆品成分,选择包装完整、许可批件齐全的化妆品。对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不具备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产品,消费者有权拒绝使用。

    接受美发用品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相关票据,以作消费争议发生时的凭证。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