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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上难觅生产日期

日期:2010/7/22  阅读数:903

   夏季是化妆品护肤品的销售旺季,为了招揽顾客,许多品牌的化妆品都打出不同的概念,“美白因子”、“保湿因子”、“顺滑因子”、“胶原蛋白”等噱头把爱美女士忽悠的团团转。不过,根据《化妆品通用标签》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即“全成分标识”。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全成分标识”到底实施的怎么样了呢?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超市的化妆品专柜。

  据经营化妆品生意的王先生介绍,之所以原先化妆品上没有成分标注,是因为厂家将此当做“商业秘密”而不公开。如今,“美白因子”、“保湿因子”、“顺滑因子”、“胶原蛋白”等商家自创的字眼将被丙二醇、超氧化物歧化酶、抗坏血酸、棕榈酸异丙酯等专业的成分名称取代,这也标志着化妆品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7月19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发现目前化妆品市场呈现出有无“全成分标识”的化妆品“混售”的局面。在一家超市的化妆品专柜,玉兰油多效修护霜、洗面奶等都已经有了“全成分标识”,而欧莱雅男士冰爽洗面口者喱未见“全成分”,妮维雅全能控油洗面露已有“全成分标识”,但在它同品牌的多效洗面乳有的有,有的没有;其它一些品牌,如相宜本草等化妆品,都出现了“混售”现象。记者发现,所有的化妆品几乎都没有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只是在包装上打印出一个使用期限,比如EXP20130418等,让消费者看不懂到底是什么时候生产的,也不知道这些化妆品准确的保质期到底是几年。这样一来,一些没有“全成分标识”的化妆品就钻了空子,反正你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根据文件规定,在2010年6月17号前(不含17号)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和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目前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仍然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这也就是说,目前市面上在售的质保期内的化妆品还可以销售一到两年的时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难懂的成分问题,《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已于近日发布,将化妆品中的标准名转化成通用名,并标注其在化妆品中的实际作用。消费者可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取阅,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具体的化妆品成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