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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08二季度化妆品保健品质量结果

日期:2008/7/24  阅读数:856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二季度对夏季常用的化妆品以及近期受理的几个投诉举报保健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评价,共监测化妆品15个品种批次、保健食品5个品种批次。检测结果,标示为广州溢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溢香显效祛痘霜(批号:20080106K)中检出甲硝唑和氯霉素;标示为上海皙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雪•薇琪天然防敏退红修复霜(批号:nc032101)中检出醋酸地塞米松;合格率为86.7%。标示为杭州金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蚁圣王蚂蚁胶囊”(批号:070108),检出西地那非,合格率为80.0%。经核查,杭州金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的为卫食健字(1998)224号“金先牌蚂蚁胶囊”,而非“蚁圣王蚂蚁胶囊”,该公司07年没有生产过也未委托他人生产过该产品。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有关企业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检测信息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把好产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和消费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经营企业,购买时看清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单位以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关注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测信息,不要购买和使用添加了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和添加了违禁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以免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