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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肤”不成反“黑肤”,都是“亮肤霜”惹的祸

日期:2011/10/27  阅读数:840

冬天的寒冷也没能让女士们停下对美丽的“妆”扮。各大商场、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前,各个化妆品专卖店里依然顾客如潮。面对这繁华的景象,谁又能想到,美丽的背后也会有伤害 。

近日,在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发生了一起美容纠纷,虽然经当地消委会出面调解,消费者最终讨回了公道。然而,为了“亮肤”差点毁容,回忆起事情的经过,孙女士依然感觉后怕。

前些天孙女士在大埔县城的一家化妆品专卖店挑了瓶某牌子的亮肤霜,价值110元,根据店主介绍和说明书上描述,该产品具有亮颜焕肤功效。未曾料到的是,仅仅10天功夫,孙女士面部肤质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变得愈发粗糙,肤色也明显变黑,尤其是脸颊和嘴唇变黑程度特别严重。

孙女士找到店主讨说法,店主却否定自己产品有问题,找理由搪塞并拒绝孙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万般无奈,孙女士向当地消委会提出维权申请。

尽管店主百般狡辩,然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店主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在消委会的督促、调解下,最终孙女士把这款惹祸的亮肤霜退了货,并获得5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事情虽然得到圆满解决,彼落此起的美容产品纠纷却时刻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无论是护肤品美白产品还是彩妆品,除了在选购时认准产品质量,一定要在正式使用前先进行过敏性测试,确保无过敏性反应方可使用。否则,受伤的总会是你。

www.hzpzs.net编辑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