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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化妆品过期一年仍售 负责人称仅是“检查失误”?

日期:2012/3/13  阅读数:911

 

 3月7日,在桂林师范大学任教的袁老师在师大旁边的一家名为“集美惠”的超市为自己的女友挑选妇女节的小礼物时看见超市的化妆品正在大促销,袁先生当即购买了一瓶滋润霜和一瓶洗面奶,分别是三折和七折购买的,总价四十元不到。

 本来是想让女朋友高兴高兴的袁老师没想到却给自己闹个大红脸,女友看了化妆品之后发现,这两件化妆品竟然,都已经过期了,洗面奶已经过期一年多,而滋润霜也过期两个月了。郁闷不已的袁老师带着这过期的化妆品和电脑小票来到集惠美超市要求超市的人给个说法。

 记者暗访集美惠超市,发现超市的化妆品柜台上竟然还有不少已经过期的化妆品在售,有一些某品牌的丰胸产品保质期到2011年7月,仍然摆在柜台上面销售,而且这些过期产品大多在做促销活动,消费者被促销所吸引,仍然有不少人购买这些已经过期的产品,显然是没有注意到自己拿的产品已经过期了。

 对于袁老师要求给个说法的要求,该超市的负责人出面,表示袁老师购买到过期产品非常抱歉,超市愿意全额退款。当被问到为什么超市的过期产品还要销售时,该负责任称并非如此,之所以会有过期产品是因为超市在检查产品的时候存在一些失误,没有发现这些产品已经过期了。虽然超市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袁老师认为自己在超市买到过期产品,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超市应该十倍赔偿,超市不能接受此要求,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从记者暗访的情况来看,该家超市售卖过期产品显然不仅仅是“失误”这么单纯的原因,而且很多过期产品都在做促销,很有可能是超市故意为之,不愿意将这些过期产品处理掉,妄图利用已经过期的产品再从消费者口袋里掏点钱。这种行为实际上十分恶劣,有关部门应该予以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