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化妆品招商网

首页 > 日化资讯 > 详情

新闻资讯

美容医院号称“十佳”医院 夸大宣传双倍赔偿消费者

日期:2012/7/19  阅读数:740

  大连市的周女士今年五十岁,但是心却依旧年轻,难以接受因为年龄增加而出现的颈部皱纹。几个月前,周女士在广告上面看见一家美容外科诊所能够“消灭”颈纹,周女士十分感兴趣。到这家美容外科诊所咨询时,该诊所员工自称美容院为“全国十佳美容院”,服务与美容项目效果绝对国内一流。诊所的“名牌”帽子让周女士更加相信这家诊所了,在咨询了去除颈纹的相关信息之后,周女士当即缴纳3500元美容费用,预约美容。

  可是去除皱纹的美容项目做完没多久,周女士就感到不适,颈部肿胀难受,脸上更是出现疱疹。周女士在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甲状腺弥漫性病变。周女士认为自己会患病的罪魁祸首就是之前做的美容手术,她认为外科诊所的美容手术存在问题,于是将诊所负责人李某告上法庭。

  李某在庭上坚持认为周女士的疾病与自己的美容项目并无关系,并且请求检验。随后医院方面为周女士的去皱手术与甲状腺弥漫性病变之间进行分析检测,最终认定,虽然被告美容院在后续治疗上面存在认识不足,但是周女士的疾病与去皱手术并没有直接关联。

  但是这并不代表美容院方面没错,美容院自称“全国十佳美容院”纯属自封行为,并没有官方机构权威认证这一称号。外科诊所的这一夸大宣传行为直接误导消费者。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周女士双倍美容费用7000元。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