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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斯品牌被判欺诈 神奇成分原系谎言

日期:2012/12/13  阅读数:805

  职业打假人王海帮助消费者向化妆品品牌碧斯展开的诉讼近日已经开庭审理并判决。王海指出碧斯在宣传中刻意使用不当词语误导消费者,而且宣传中使用子虚乌有的成文来吸引消费者关注,更认为碧斯品牌本身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国产货,但却一味将自己营造成外国品牌,其行为已经构成蓄意欺诈。日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判决原告胜诉,被告碧斯品牌确实在产品宣传广告上具有一定的欺诈行为。

 

  

  案件原告为广州市一市民许女士,被告为广州长海商贸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碧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碧斯广告中大肆鼓吹并不存在的活细胞成分,并且自诩为国际品牌,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不知情的消费者很容易被其具有煽动性的宣传广告所迷惑。

  

  在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我们可以看到,法院最终认为,碧斯在广告中数次提到的神奇成分在产品检测中并未存在,碧斯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此可认定该成分为虚假。另外在瓶身包装上使用了“医学”二字,严重误导消费者,医疗术语不得随意运用于其他领域宣传,碧斯此举等同于欺诈行为。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碧斯违反相关法规,构成欺诈。判处碧斯方面退回案件原告许女士1474元货款,并且一倍赔偿其1474元,承担其诉讼费用。碧斯方面暂未传出上诉消息,不过不排除将对此判决不服的可能性,虽然赔偿金额不多,但是如果对此判决默认,将对碧斯品牌造成巨大的信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