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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两款宝宝霜被指虚假宣传 获工商局8万元罚款

日期:2013/3/13  阅读数:1067

      近日,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将行政处罚款项汇到市工商部门指定账户中,由于该公司因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以及处以8万元行政罚款。


     2012年7月24日,“强生”牌婴儿双效特润霜和“强生”婴儿牛奶营养霜的包装上以及广告语中因涉嫌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所了解的信息中产生误解,经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于孝感城区某化妆品经营部检查发现,其产品注明“医学证明,纯正温和,有效抵御寒冷干燥的环境,绝少刺激,易吸收,表皮含水量与使用前相比增加一倍”以及“医学证明,纯正温和;通过皮肤测试,低敏低刺激”等说明内容中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遂对其开展调查。


      于25日,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否认工商局下达的《询问通知书》中两种产品由其生产并销售。次月17日,市工商局经过相应鉴定报告表明,两样产品均由该公司生产销售,随后该公司在规定时日内,未能够提供相应的认证信息和医学证明。由于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产品标识以及标签不允许使用医疗术语,不得暗示或明示疾病的治疗效果和作用并且不得夸大作假等法规,遂对其进行依法处罚。


     于2012年10月17日,该公司收到了市工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明令禁止其违法行为,处以8万元行政罚款。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