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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退货不退钱? 工商教你如何据理力争

日期:2013/4/16  阅读数:1178

  消费者在美容院花钱买了几十次的护理,对服务不满意想退款,商家只退产品不退钱的行为究竟是不是正确的?近日,福州的林小姐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诠释了这个问题。

  

  林小姐今年二月底在福州温泉路一家专业美容护理中心办理了一张美容卡,当时与店家签订的协议是该美容卡含十五次的眼部美容护理,包括产品钱和服务费用。林小姐称自己之所以购买卡也是因为美容院一再强调服务会十分好,加上自己确实有眼纹等烦恼。

  

  今年四月份,林小姐才有时间再次来到这家美容院做第一次眼部护理,本来抱着极大希望的林小姐做完护理后却发现并没有什么效果,而且美容院的服务态度也让自己很不满意。林小姐考虑到效果与自己想像的有差距,因此提出了退卡要求。

  

  美容院受理林小姐的退卡要求时表示,由于林小姐的美容卡是眼部护理卡,一共是十五次,林小姐已经使用过一次,所要使用的产品已经开封,因此林小姐只能拿走没用完的护理产品和200来元的退款。林小姐对这个解释不满意,她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十五次的眼部护理,总价是2500元,现在自己只做了一次,那么折算一下,自己只消费了166元,美容院就该把剩下的现金退给自己。而且自己就是因为对产品的效果不满意,美容院把产品给自己也不可能会做。双方就此问题争执不下,遂打电话给鼓楼区工商所,请求介入协调。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并向双方解释,按照有关法律规范规定,林小姐在美容院购买的是美容服务,而不是美容产品,因此应该按照次结算,而不应按照产品使用结算。双方存在分歧的原因是美容院在签署协议时未尽到跟林小姐解释清楚的义务,因此美容院应为此负全责。

  

  最终,林小姐在4月15日拿到美容院退还给自己的2500元。www.hzpzs.net/小编也给热衷美容的美女们提个醒,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知道自己购买的是服务不是产品了,所以遭到店家退货不退钱的说法时一定要据理力争。

 

     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