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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商家走私化妆品谋发财 法网恢恢终难逃被拘役3个月

日期:2014/1/2  阅读数:817

    全民网购盛宴双十一与双十二给化妆品行业描绘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创作的交易额达到了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然而,网店店主为了减少商品的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会选择货物走私入境这条道路。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走私普通货物的案件。


    无锡市南长区的张某看到了网购热潮里商机,便在两年前开了一家化妆品店,专门销售韩国生产的护肤品与化妆品。刚开始的时候,张某也是中规中矩的做生意,但阴晴不定的市场风向使得张某的生意时好时坏。


    某一天,自称是韩国化妆品化妆品护肤品供应商的王某在网上找到张某,他极其诱惑地表示自己有一个方法可以让张某赚大钱。即韩国供应商收到货款后,便让“带工”夹带商品入境,然后由物流公司将货物托运至无锡,继而在张某的网店上销售。除此之外,张某还可以通过国际邮件快递将货物先从韩国运至上海在转运到无锡,自己通过网上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完成货款支付。


    张某听了之后心理安子盘算着:虽然“带工”的工钱需要自己支付,但这么做可以让自己省去一笔进口环节税款,而且商品的进货成本也大大降低了。于是,张某接受了王某的供货要求,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达成供货关系。


    因为张某网店的商品售价要比其他店铺销售的同类商品低许多,这使得无锡海关缉私分局产生了疑惑。果不其然,该局侦查后发现张某有走私普通货物的嫌疑。

据调查,张某走私入境货物价值4486多万韩元,其完税价格共计为25万元人民币,偷逃进口环节税款则为6万多元。经法院经审理,张某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以及10万元的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