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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化妆品将退出7天无理由退货?!(一)

日期:2014/7/21  阅读数:1009

今年的3月15日,国家正式实施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规定“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可在过去的4个月里,相关部门却收到了不少消费者的投诉,称网购平台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这项条款视若无睹,不少商品根本不能进行退货处理。



于是,国家工商总局与消协约见了包括淘宝、京东、聚美优品等国内十家大型电商平台,对“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项条款进行了协商与调整。最终,经过多方合理洽谈,国家将对“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项条款再进行调整与细化。同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会对上海的该项条款进行修改,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遵照“不污不损且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而化妆品、内衣等商品将被剔除该范畴。


相关部门相约10大电商平台共同协商


据悉,在新消法实施以来,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五座城市一共受理了网购投诉案件约2.7万件,其中与新消法相关的案件约有1380件,而“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个因由占据了总量的53.7%。


在收到不少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后,国家工商总局与消费者协会决定约见国内一些知名的电商平台进行协商。其中包括了阿里巴巴集团(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唯品会、聚美优品10家知名的网购平台。


目前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商家的退货要求太过严苛,要求商品必须完好无缺。二是对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概念较为模糊,三是一些商家擅自拒绝退货要求,找寻各种理由搪塞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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