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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过度宣传依然存在

日期:2014/11/12  阅读数:776

在欧美国家,只要广告宣传与实际使用效果相差较大,就可以被认定为夸张宣传而下架该产品。虽然在我国还没有如此严厉的明文规定,但是从近来隔三差五的抽样检查、披露某品牌夸张广告等新闻就可以看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越来越控制化妆品虚假宣传的行为。甚至还在近日公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令禁止对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

 

 

即使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对虚假宣传这类欺骗消费者的商业行为越来越重视,但是显然还是有很多化妆品企业对此视而不见,认为自己会是那个不被发现的“幸运儿”。在铺天盖地的化妆品广告中,我们依然看到“特效”、“纯天然”、“微整形”等违反规定的语言标识。

 

浙江张女士两个星期前在小区门口一家化妆品店购物,经过该店一位销售人员的推荐,买了一款淡斑、抚平皱纹的珍珠霜。但是用了一个星期之后,张女士脸部越来越干,甚至出现了干裂的迹象。张女士表示再也不会去这家店买化妆品了。

 

其实类似张女士经历的女性消费者很多,冲着化妆品的特殊功效购买,使用之后反而适得其反,有的甚至要到医院进行长期治疗。经济学者表示,“看脸的时代”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外貌,夸张的广告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久而久之,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这种需求心理将虚假广告做得已经麻木。这也是化妆品普遍被夸大宣传的首要原因。

 

另外,没有专业知识的话,消费者很难只从化妆品包装上判断该产品是否熬。具有它所宣传的功效。比如最简单的,相信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果酸在化妆品成分中所担当的功效任务。

 

所以,加大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出台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规定是目前看来最有效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