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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服务标准出台 美发人员上岗须持“健康证”

日期:2009/1/8  阅读数:1033

   临近春节,天津市将迎来一个烫发高峰。昨日记者从天津市美发用品行业协会获悉,《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企业经营服务标准(试行)》出台。根据标准,一次性用品要一客一用,接触性物品要一客一换,工具用具一客一消毒,定期做高温(或紫外线)消毒。消费者在美发厅、美容院、美甲工作室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避免的纠纷,可到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或致电27816897进行投诉,同时也可申请天津市美发美容友好仲裁工作站进行裁决。

  按照《标准》,从业人员要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健康合格证上岗,而且美发美容行业店堂要具有独立、舒适的顾客接待区、服务区。同时保证所使用的产品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证件齐全,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使用产品时,要根据顾客的不同情况使用相适应的产品,并且明码标价,公开各项服务项目、售销产品的价格。

  面对即将到来的节日期间美发美容高峰,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进行美发、美容、美甲消费时,首先要选择具有营业资质的,执行《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企业经营服务标准(试行)》的,具有品牌知名度的、有一定规模的、卫生条件好的美发厅、美容院、美甲工作室来消费。特别是初次染发、烫发的消费者在接受操作前一定要做皮肤无敏测试。

  据介绍,美发美容行业属于生活服务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一般的美容院不允许操作带有创伤性的医学美容项目,消费者应拒绝美容院提供的打针、服药等服务项目。此外,在美发厅、美容院、美甲工作室所使用的美容护肤产品、烫发、染发、饰发产品、美甲产品在外包装上无论是进口还是国内产品首先要有中文标志,消费者对产品有知情权,对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不具备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产品有权拒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