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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消委会消费警示:选用染发剂应谨慎

日期:2009/3/16  阅读数:943

    市消委会消费警示:选用染发剂,谨慎!
  最近省消委会联合汕头市、中山市消委会抽检了29批次染发剂,并公布试验报告(详见本报13日第二版报道)。市消委会也为此专门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谨慎选用染发剂。1、家庭自行染发应该购买家用染发剂(套装出售)不宜购买专业染发剂(大包装),尝试新的染发产品在染发前的48小时进行过敏性测试,没有红肿、刺痛等过敏反应的方可使用。2、大部分染发剂都属于氧化性,含有各种化学物质,部分属于过敏质,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不宜使用。3、儿童青少年不宜过早染发,青年人应该避免更换色彩频繁染发。4、据专家建议染发次数不宜过多,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三次。5、切勿同时使用不同牌子的染发剂染发,避免染发剂之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的过敏。6、有疮疖、皮肤溃疡和对染发过敏的人,不宜染发避免皮肤病况发生恶化。7、为避免染发剂直接接触皮肤,染发前要做好防护工作,用透明胶膜保护前额和颈部。8、由于染发剂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选购包装完好、标识清楚、信誉良好的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