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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选购消费警示

日期:2021/2/22  阅读数:432

来源: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形象,化妆品也就越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为帮助消费者规避购买化妆品消费风险,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选购化妆品的消费警示。

1、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生产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2、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3、在购买用于祛斑(含美白)、防晒、染发、烫发、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4、购买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备案号)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查询”栏目,或打开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搜索“化妆品查询”,来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5、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也不能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6、为更好地规避风险,消费者切记不要接受美容美发单位推销的医疗整形服务,或者使用其现场制作的化妆品。

7、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电脑小票,票据上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8、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