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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美容院搞起美容整形 整形师无资格也敢动刀

日期:2009/6/29  阅读数:829

  目前不少美容机构超范围经营,在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经营规模,打起医疗美容招牌,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够医疗美容资格的美容师“ 赶鸭子上架”。这些单位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美容质量和美容效果均难以保证。

  看到了美容整形市场的巨大潜力,一些美容院也开始进行了隆鼻、隆胸、垫下巴等医疗整形手术。专家表示,美容院此举属违法,做美容整形手术必须选择正规、有实力和条件好的医疗机构进行,要选择具备“医师执业证”的美容整形外科医生施行手术。

  不少美容机构超范围经营

  目前,省城的美容院呈逐步增多之势,有不少美容院公开打出了可做双眼皮等手术的招牌,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不少美容院和诊所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

  据消协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不少美容机构超范围经营,在没有医疗美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经营规模,打起医疗美容招牌,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够医疗美容资格的美容师“赶鸭子上架”。这些单位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美容质量和美容效果均难以保证。

  据武警山东总队医院专家介绍,医疗美容是个特殊行业,卫生部门对美容整形医师的要求也有特殊规定:负责外科美容医师应该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者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并进修合格。但是一些美容机构的整形医师根本没有经过这个程序,很多是从皮肤科、眼科、 口腔科等转过来的,有的美容店甚至聘请一些根本不具备整形资格的人充当医生,为了营利不择手段。同时,很多美容机构因为害怕顾客因风险而放弃美容整形,常常不履行告知义务,对有可能造成的后果不负责任。

  整形风险较高一定要签合同

  因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去美容整形机构做手术时,要看看机构内的执业许可证,以及被允许的执业范围。如果消费者确有美容需要,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依法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产品品种、付款方式、服务范围、时间跨度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申诉、投诉有据可依。

  济南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目前遭受美容整形“陷阱” 的消费者数量不在少数,类似投诉正呈迅速增长趋势。而省消协也曾发布相关消费警示。

  美容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美容,医疗美容要注意察看美容院“资质”。医疗美容是要在身上开刀的,万一手术失败,遗憾及痛苦有可能伴随终身,所以消费者必须三思而后行。另外,因为涉及较高风险,消费者须与商家签订合同,说明手术达到的效果,万一手术失败或无法达到承诺的效果时,商家需要承担责任,以便追究。对合同内的条款细节也要认真阅读,以免对方玩“文字游戏”。

  整形失败的不少,求美有时也会“反受其害”

  近几年,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越来越多的女性进行了美容整形手术。但不少人对由此带来的风险严重低估,加上选择美容整形机构不慎重,导致因整形失败而反受其害。

  一位22岁的女大学生小张虽容貌不错,但总觉得自己的乳房小而扁,最终决定到医院进行整形手术。

  2007年和2008年,小张先后两次到济南某美容医院就诊,进行了脂肪隆乳术。但没有想到的是,术后小张出现了乳房硬结、双大腿畸形的情况,虽多次找医院协商但始终达不成一致,最后只能诉诸法律。

  经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小张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虽获得了赔偿,但小张还是要面对隆乳手术失败带来的后果,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和精神压力。

  因生完孩子后乳房下垂,在济南打工的李女士于2004年到一家并不正规的美容场所进行奥美定注射丰胸。不料两年后注射材料发生变异,李女士竟出现了7个乳房!诸多的并发症给李女士的生活带来很多痛苦。她最后来到医院,希望整形专家拯救她的乳房。

  而她最初找的美容机构已经倒闭,导致她投诉无门。

  家住山东省平阴县的刘女士于2004年12月在济南一家医院实施了注射隆胸手术。隆胸前,刘女士并不知道这家医院的美容科是个体老板承包的,只看到广告上说价钱低,效果也不错。刘女士花了17000元做了手术,回家后却发现,自己的两侧乳房一大一小,右侧明显比左侧大,而且有好几处硬块,时时隐隐疼痛,最后只能到医院就诊。

  消费者贾女士花8000元钱在一家美容中心做了“光子嫩肤”,结果面部皮肤被毁损,4个月白天不敢出门。她先后到北京、上海、西安等地治疗,但毫无起色。

  市民王女士表示,因为相信了“专业医生操刀,百分之百成功”的广告,贪图便宜,便在一家小美容店割了双眼皮,当发现手术失败后去找店家赔偿时,第一次被告知“专业医生不在,后天下午面谈,保证修复成功”;第二次应约前往,店家已经溜之大吉。如今是告状无门,自己也没法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