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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妆”只是商家玩概念

日期:2009/7/22  阅读数:960

   近年来,“药妆化妆品在江城渐受青睐,它们通常在零售药店里销售。不过专家昨日指出,市面上的部分“药妆”实际上并不具备药用功能,其生产和销售也未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和批准,只是商家的宣传噱头。

  前日,记者在汉口一家药妆店看到,所售的“药妆”品牌,进口和国产的都有。但在查看“药妆”包装上的批文时,记者却发现了区别: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是“卫妆特进字”,表示是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但一款祛痘的国产药妆上,批准文号则是“卫妆准字”,跟普通化妆品并无两样。而在网上,标示为“卫妆准字”又号称“药妆”的化妆品,更不少见。

  据了解,“药妆”概念来自欧美,即含有药物成分、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产品。业内人士介绍,药妆在我国尚无药妆批准文号及相应标准,与其相近的只有特殊化妆品,即“特字号”,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除臭、祛斑等的化妆品。

  省卫生监督局产品处有关人士昨日介绍,国内目前还没有批准过“药妆”,目前只有进口化妆品中有“药妆”产品。想分辨是不是“药妆”也不难,只需看清其包装上是“特妆准字”号还是“卫妆准字”号,就不会被商家的概念炒作所迷惑。

  同济医院皮肤科副教授李慎秋说,皮肤问题的用药必须根据病情来确定剂量,如果患者自己选用一些有治疗功效的产品,一旦药量不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