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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禁用语引发药妆行标新呼吁

日期:2009/7/23  阅读数:883

   前一段时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以下简称《禁用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化妆品企业就此热议纷纷,提出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禁用语”能多大程度地实现和执行,现在市面上众多成功、不成功的妆字号产品均涉“禁用语”,执行禁令存在难度;另一方面,近几年“药妆”产品风行,此类产品是营销学上定义范畴,批号是妆字号,传播上靠近药字号,销售渠道以药店、商超为主,以体现专业性,而产品名称中均涉及禁令。

  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表示,部分化妆品企业已上书监管部门相关材料,论述将“中草药”列于化妆品标识禁语,会给国内日化行业带来的震动和深层次问题,建议药监部门采取“提高中草药添加剂与化妆品标准”的方式对市场进行规范。企业同时呼吁,我国应系统地建立起自己完整的美容中草药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及检验检疫制度、包装及标签制度,推动我国中草药标准与国际接轨。监管部门如能在此方面加强监管,将有助于整个行业产品品质的提高。

  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有限公司研发总监胡国胜表示,目前国内尚无中药或西药应用化妆品的行业标准,但行业内已有一套公认的效果衡量方式。这类产品针对的受众是问题肌肤人群为主,如防脱、去屑、祛痘祛斑美白、抗老化、除螨、脱毛、狐臭等。“泛药妆”产品的典型特征是将产品功能化,如果《禁用语》能严格执行,必然使之受冲击。

  业内人士透露,几年前相关部门也曾颁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曾列出禁止标注的用语近百个,“中草药”等也在被禁之列。与《禁用语》相对照,不难发现有很多用语是做了重申的。而回顾这几年的化妆品广告,各类媒体广告“疗效吹嘘风”扑面而来,禁用语被偷换了概念,规定变成了一纸空文。合法企业欢迎监管部门严管化妆品市场,但制定的政策应当利于执行,并能使之转化成对一些有资源和能力的企业的机会,以淘汰不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