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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不可再随意吹嘘功效

日期:2009/12/25  阅读数:814

   从10月1日起,国家新规要求化妆品必须明白标注所有成分。这意味着,化妆品企业不能再随意吹嘘产品的功效了。到目前,新规施行已经近两个月。记者走访港城多家商场、超市的品牌化妆品专柜发现,仍有不少化妆品尚未换上新装,“美白因子”、“天然萃取物”、“清润保湿因子”等模糊的文字依然在目。

  新规要求,化妆品企业必须将所有成分都列在标签上。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将一些禁用成分混入化妆品,同时也意味着,化妆品企业不能再随意吹嘘产品的功效了。诸如特效、强效、速效;一洗白、一洗黑;延年益寿、永葆青春;防止皮肤老化,消除皱纹等词语都不能再使用了。以前在很多品牌产品外包装上随处可见的“美白因子”、“天然萃取物”、“美白精华素”、“抗衰老因子”、“富含天然植物配方”等词语,也将被更规范、更科学的标注所代替。

  工商部门介绍,新规主要是为了让化妆品市场更加规范,同时有效避免厂家将一些禁用成分混入化妆品,让消费者买得更明白放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大商场、超市上架的化妆品标识不少已“改头换面”,但仍有少数品牌依然是老面孔。如一款品牌洗面奶的“主要成分”还是“薄荷舒缓因子”和“水杨酸抑痘因子”,还有多款国产品牌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的主要成分都标有“去屑精华”、“天然植物草本萃取物”等字样。

  对于不少化妆品没有换新装,有关超市化妆品专柜负责人解释:主要因为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有较长的滞后期,新装产品目前还未大量上市,消化库存产品需要一个缓冲期。工商部门也表示,为了给更换新包装一定的缓冲期,也给厂家一定的消化库存时间,化妆品成分表的更换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但今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要按照新规定标注。消费者如发现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化妆品仍违规标注,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