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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药店摇身变"药妆" 多数产品来至广州
日期:2010/8/2 阅读数:744
祛痘、去红血丝、抗过敏……炎炎夏日里,各种宣称有特殊功效的药妆越卖越火。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不少普通化妆品“披上”药妆的外衣进入药店销售。据了解,目前国家对“药妆”并没有相关批准文号。
30日上午,记者走进伊春路的一家药店。“这种是祛痘的,里面含有四种中药成分。”销售员指着一款定价260元的面霜推荐说。记者看到这款产自广州的面霜下端写着“卫妆准字”字样。销售员表示,能进药店里销售的化妆品可以完全放心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 ,大多数自称“药妆”的产品,产地大多是南方省市,产品批号一栏一般都标注着“卫妆准字”或“卫妆特字”的字样。
据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药妆”的概念尚无定论,也没有相关的批准文号。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国内化妆品分为“卫妆准字”或“卫妆特字”两种批准文号。“卫妆特字”产品多指具有极强功能性的美容、美体类产品。那些标注着“卫妆准字”的化妆品只是普通功能的化妆品,连特殊功效都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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